公司業務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 特點 (1)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款項結算,均可使用支票。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轉讓時背書應連續,但用于自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3)使用支付密碼作為支付依據時,支付密碼正確。
中國金融網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協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電話:0874-8981222 傳真:0123-8123456 郵編:655000
CopyRight 曲靖市商業銀行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支持IPV6訪問
滇公網安備 53030202000301號